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现将2013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4日(星期四,清明节)、4月5日(星期五)、4月6日(星期六)放假3天。4月7日(星期日)补4月5日(星期五)的课。有教学任务的师生须完成4月3日教学任务方可离校,无教学任务的学生可以于4月3日下午18:00以后离校。学生于4月6日下午18时以前返校。
2.劳动节放假时间:4月29日(星期一)至5月3日(星期日)放假5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补4月29日(星期一)、4月30日(星期二)课;5月4日(星期六)、5月5日(星期日)补5月2日(星期四)、5月3日(星期五)的课。秦皇岛、开发区校区运动会调到4月27日、28日举行。
有教学任务的师生须完成4月28日教学任务方可离校,无教学任务的学生可以于4月28日18:00以后离校。学生于5月3日18:00以前返校。
二、放假要求
1.提倡文明祭扫,倡导绿色清明,减少祭扫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减少火灾隐患。
2.各教学单位要在假前对学生专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工作,一定要注意出行安全和文明活动。各校区、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校园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管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3.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及情况报告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各值班单位遇有重大和突发事件,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8058110;校长办公室电话:8058347。请各单位(部门)将节假日值班安排表(电子版)于4月1日前发送至校长办公室备案。电子邮箱:ksybgs@126.com。
4.后勤服务总公司在后勤保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自行安排。欧美学院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校长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