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支部是共青团组织在大学中的基层组织,在团员的日常生活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为有效地实现团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努力提高团支部工作效率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1.
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
2.
认真完成各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团员青年的思想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并协助班委会做好班级各项工作。
3.
教育帮助团员青年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教育团员青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学习目的,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努力,立志成才。
4.
建立和完善团的工作秩序,做好团员的奖惩、新团员的发展、推荐优秀团员入党以及团费的收缴、团内的各种报表工作。
5.
常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鼓励团员和青年学生参加各种进步的社团组织,丰富青年学生的课外活动,陶冶情操,增进友谊。
6.
健全工作制度。团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要及时上交和存档,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等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团活动记录要清楚明了。
二、工作纪律
凡具有以下表现的团支部和个人,团委将视情节取消团支部或团干部的学年评优资格,并给予团内通报批评。
1.
团支部的工作不能及时有效地开展,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不能完成,工作懈怠、拖拉,延误全局的正常工作。
2.
团支部的团活动不能定期按时开展,理论学习活动不能切实得到落实。
3.
团支部的工作制度不健全,团支部的工作手册不能按期上交。
4.
不服从院团委的统一领导,不执行院团委的决议,无故不参加院团委委员会议或工作有抵触情绪,造成较坏影响。
5.
个人行为恶劣,在同学中间制造矛盾;不遵守校规、校纪,在同学中造成较坏影响。
三、附则
1.
本制度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