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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暑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 时间:2015-07-27 来源:

校办室〔2015〕2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2015年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今年暑假时间从7月20日起至9月6日止,共7周时间(含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纪念日休假3天)。
学生可于7月15日(星期三)考试结束后离校,9月6日(星期日)18:00前返校报到;教职工完成本学期工作任务后,可于7月17日(星期五)离校,9月6日(星期日)到校报到;9月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做好假期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党委/校长办公室统筹全校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重大或突发事件要按照处置预案,及时进行妥善处置,不得延误。对擅自离岗、脱岗,对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报告、隐瞒不报,对不按照处置预案进行处置的值班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其他单位(部门)不再安排人员到校在岗值班,但应协调确定好假期不外出的人员作为工作联系人,以便处理相关工作;联系人要保持通讯畅通。
安全工作处要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并统筹相关单位(部门),做好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实验楼、教学楼、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值守。各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为:秦皇岛校区8058110,昌黎校区2039013,开发区校区8017122,欧美学院校区7967924。
请各单位(部门)将假期联系人安排表(电子文档)进行公告并于7月17日前报校长办公室备案。校长办公室电话:8058347;电子邮箱:ksybgs@126.com
二、认真做好师生员工及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师生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遵规守纪;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严防被盗、被骗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各院(系部)要做好假期留住学校学习的学生统计、审核、批准和管理工作,并将学生人数和名单,提前送安全工作处、学生处、教务处、后勤集团、物业公司备案,协调做好学生学习生活事宜。
校园规划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要协调后勤集团加强相关施工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并会同安全工作处对施工队伍加强教育,使其遵守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
暑假期间,不提倡师生组团外游。如确需组织出游活动,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及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个人自主出行,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出行安全。
三、认真做好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工作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举办非我校教育教学职能范围内的各类活动。各院(系部)开展的教学工作,如需占用教学场地,须经教务处和校园规划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批准,报校长办公室备案;举办各类大型活动或会议,需经校长办公室统一协调。同时,按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园治安安全管理规定》(校保字〔2011〕1号)有关要求报安全工作处备案。对未经批准和未履行备案程序的,教务处、校园规划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安全工作处必须予以制止。假期有实验计划的师生,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记,并由所在单位与相关部门提前协调,做好相关安排。昌黎校区要经过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管理。
2.安全工作处统筹做好重点单位和部位的安全防范,假前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排除隐患、堵塞漏洞,严防事故的发生。有关单位(部门)要利用假期对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用具用品、图书资料等进行全面普查,做好维护、修缮、补充、整理等工作,为下学期教育教学正常有序开展做好准备。
四、认真做好招生就业工作
招生就业处等部门(单位)要按照省有关部门和学校安排,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续工作及就业工作。
五、认真做好中层以上干部假期安排
今年暑假,时值我校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全体中层干部和相关人员要按照校党委的统一要求,落实请假制度,并做好换届与日常工作安排。
六、后勤集团根据各自运行体制机制自行安排,并做好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与保障工作。
七、欧美学院根据教育教学运行实际,自行安排。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5年6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