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教学内容的重要载体,教材是进行教学的基本依据,是深化教学改革,稳定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任务,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为加强教材的管理工作,保证教材供应,维护正常教学管理秩序,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
正确选用教材是学院教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为确保选好教材,各教学部在选用教材时必须遵循如下原则:
1.规范原则。教材选用必须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启发性、适用性及教材的相对稳定性等原则,选用合适的教材。
2.精品原则。各门课程要首选教育部统编或推荐教材,或近期获全国或省部级优秀教材奖教材。在同等水平的教材中,应尽量选用内容较新、近期出版的教材。
3.特色原则。鼓励教师编写并选用校本教材。
4.同一原则。同一门课程一般来说要选相同的教材,不得各自为政。
5.连续原则。教材选择要有一定的连续性,避免频繁更换。
6.减轻学生负担原则。在选用教材时,要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坚持每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同等水平、同等信息量或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应选用低价教材,以切实减轻学生的负担。
7.以下教材不得选用: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教材;专家评估不合格教材;连续两次教学评价较差的教材。
二、教材征订程序
1.每学期期末,在教学任务安排以后,专业教学部在第一时间安排教材的选用工作。
2.专业教学部向学院上报教师征订教材数量。
3.学院向各班级发布教学信息。
4.各班级选定教材。
三、教材使用
1.学生订购教材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渠道。
2.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教材供应中心订购教材,也可自行购买。
3.学生应选购任课教师指定的教材。
4.每位学生必须保证上课时手中持有教师指定的教材。
5.反对学生侵犯知识产权而自行复印教材。
四、教材管理
1.课程没有指定教材的,必须印发讲义。
2.学生没有教材,任课教师应禁止其进入课堂听课。
3.专业教学部每学期要定期检查教材征订、使用情况。
4.教学督导组要不定期或结合教学检查对教材的征订、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五、附则
1.本办法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