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为:(对应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
1.主持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制定学生工作的学期计划和总结;
2.建设班主任和班主任助理队伍(班主任和班主任助理安排、培训、工作会议,班主任津贴计算与发放);
3.教育与培养学生干部;
4.管理学生学习秩序(检查出勤情况,办理学生请销假,表彰先进事迹,处理违纪行为,办理走读、休学、复学、退学等);
5.宣传学生工作(编辑学生工作简报,网络发布与注销相关稿件);
6.组织学院大型学生活动(新生军训、迎新典礼、运动会、毕业典礼等);
7.落实学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执行安全预警制度;
8.安排征兵工作;
9.组织综合素质测评;
10.组织奖学金评定和评优评先(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及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等);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孟 颖:(对应党委宣传部、校团委、校医院)
1.主持学院团委日常工作,制定分团委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2.选拔、指导学生干部;
3.指导分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活动;
4.组织学生推优入党工作;
5.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6.组织团系比赛(挑战杯、博蕴杯、海之韵现代舞大赛等);
7.组织团务工作评优评先(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及标兵、优秀团员及标兵、十佳青年、优秀青年志愿者等);
8.学院宣传工作;
9.学院网络发布与注销团务工作相关稿件;
10.指导学生保险事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肖 艳:(对应招生就业处、户籍室、教务处)
1.管理学生就业自我指导委员会,制定就业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2.新生和毕业生体检;
3.建立与管理就业电子档案;
4.联系、接待用人单位;
5.管理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录用证明;
6.组织就业工作评优评先(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就业自我指导优秀学生干部等);
7.组织相关比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求职简历大赛等);
8.办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9.整理新生和毕业生档案;
10.就业工作宣传,学院网络发布与注销相关稿件;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王 娜:(对应财务处、学贷中心、学生处、宿管中心)
1.维护学生管理系统;
2.督办学生缴费和办理学生注册工作;
3.安排与管理学生宿舍;
4.指导学生申请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并指导偿还贷款;
5.组织认定和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组织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定和发放;
7.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补、资助工作;
8.组织学生勤工助学;
9.管理学籍卡等需要装入学生档案的材料;
10.组织专业比赛(沙盘模拟大赛、财会实务大赛、会计技能大赛等);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