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关于201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相关表格

作者:学工办 时间:2013-12-27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我校《本专科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六章关于转专业与转学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转专业的条件
(一)第一学期学分平均绩点分达3.0及其以上的;
(二)高考成绩不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相同生源最低录取分数的;
(三)因患有某种疾病或因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校医院复核,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我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四)学生对拟转入专业确有特长和浓厚兴趣的(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经院(系)考核验证);
(五)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二、办理程序
(一)凡有意愿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请,填写《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附相应证明材料,交转出院(系)。
(二)转出院(系)将本院(系)同意转出学生的《转专业审批表》签字盖章后,由申请转专业学生在2013年12月27日前交转入院(系)。转入院(系)将同意转入学生的《转专业审批表》签字盖章后,于2014年1月7日上午10时前统一报教务处(秦皇岛校区、开发区校区报秦皇岛校区综合科,昌黎校区报昌黎校区教务科),过时不再办理。
(三)教务处汇总审核,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在教务处网站上(学校主页\办公系统\教务公告)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办理变更手续和备案。
要求转出、转入院(系)要按照我校《本专科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中转专业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既要考虑学生的利益诉求,又要考虑原专业和转入专业正常教学秩序的稳定和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3年12月17日

附件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附件2:财经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Copyright©2010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财经学院
地址:中国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360号  邮编:066004  联系电话:0335-8058250

领导信箱:jmxpg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