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我校“三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的浓厚校园氛围,促进学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的养成和发展,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发挥榜样的激励引导作用,鼓励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校学字〔2013〕57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冀教就业〔20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现将我校2017届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7届全日制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各院(系、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5%,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
二、评选标准和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与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党忠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1)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智育总评成绩在本专业处于前30%,且全学程没有补考、重修科目;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智育总评成绩在本专业处于前15%,且全学程没有补考、重修科目,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心理素质良好。
5.在校期间曾获荣誉称号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称号;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过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称号(专接本学生一次以上)。
6.优先推荐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考入重点大学(985和211工程院校、中科院所属的科研院所)研究生或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以上荣誉称号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2)省级优秀毕业生:获得国家级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7.符合我校学历、学位授予条件(具体条件参见学校相关文件)。
8.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候选人。
三、评选组织工作和评选程序
1.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必须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程综合测评。因此,各院(系、部)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使评选过程成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促进“三风”建设的组成部分。
2.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由党委学工部、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团委负责人为成员的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各院(系、部)成立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请各院(系、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做好毕业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和条件,公开评审过程,拟推荐候选人须在本院(系、部)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至学生处。
3.学生处对各院(系、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推荐的候选人不符合评选条件,该名额作废,不再补评他人。学生处将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审核批准。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再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四、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部)于2017年5月2日下午17:00前向学生处报送如下材料:
1.提交签字、盖章的《学生在校期间智育成绩排名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申报学生提供盖章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成绩单》一份,相关证书(如相关荣誉证书、英语四级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复印件一份;
2.提交签字、盖章的《关于评选推荐2017届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报告》(见附件4)纸质版一份;
3.提交签字、盖章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和《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各一份;
4.提交签字、盖章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5)和《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见附件6)各一式两份,按“附件4、附件5、附件6”中校优、省优候选人名单顺序分别排序;
5.院(系)公示照片(电子版)。
6.将“附件4、5、6”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qhdxsc@126.com。
附件:
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
3.学生在校期间智育成绩排名表
4.关于评选推荐2016届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报告
5.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情况汇总表
6.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情况汇总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7年4月13日
附件甲:附件1-6空表
附件乙:学院2017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安排
学院2017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安排
2017届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
1、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学生学习上述通知精神,做到人人知晓。本工作安排时间:4月15日至17日下午5时。
2、组建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以班委会团支部干部为成员的班级评选推荐工作组,按要求评选推荐班级人选,并且将班级人选在班级公共平台上公示1天。本工作时间:4月18日至24日上午12时。
3、2017届毕业班向学院2017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上交班级人选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通知中“材料报送”中的内容,电子版以专业班为单位发送至cjxyxgb@126.com邮箱,纸质版交到A707-1办公室。本工作截止时间:4月24日下午5时。
4、学院工作小组对各应届毕业班上交的班级人选材料进行整理、逐一审核并公示3天接受师生监督。本工作时间:4月25日至5月2日上午10时(扣除假日4月29日至5月1日)。
5、学院工作小组将材料上报学生处。本工作时间:5月2日下午4时。
学院2017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小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