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学院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也是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载体。为加强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整体布置:室内衣柜等生活用具按规范化要求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二)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
(三)床面:
1.
起床后须叠被并按规定统一安放。
2.
床面不堆放杂物。
3.
床单平整、洁净。
(四)桌椅: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和少量常用书籍,且应摆放整齐;学生离宿舍应将椅子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五)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篓里,不随手乱扔。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鞋子、衣物及其它杂物。
(六)书架:书架内书本、物品放置整齐。
(七)其它:
1.
室内不得拉绳晾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
2.
请勿将待洗衣物长时间堆放在室内或盥洗室内。
3.
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4.
保持楼道清洁卫生,不准在楼道堆放垃圾。
(一)值日安排
1.
开学第一周,宿舍长根据住宿情况安排值日表。
2.
每个宿舍应确保值日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如宿舍人员发生变化,宿舍长负责调整值日安排,并及时上报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中心指导老师。
3.
值日时间:每学期开学初到学期末,由全体宿舍成员轮流值日。
(二)值日生职责:
1.
值日生分别在每天8:00和14:00之前两次打扫卫生。
2.
为保持宿舍及走廊清洁,垃圾一律直接倒入指定地点。
3.
值日生应督促宿舍其它成员搞好个人卫生。
4.
值日生应积极配合宿舍长组织参与宿舍文明建设活动。
5.
周末宿舍卫生大扫除由宿舍全体同学共同完成。
6.
协助宿舍长做好宿舍纪律、安全、报修等工作。
(一)宿舍卫生要求
1.
坚持宿舍卫生值日打扫制度,保持地面、桌面、墙面清洁。
2.
宿舍设施完好无损,房门、家具、灯具无灰尘。
3.
室内禁止乱放杂物、垃圾。
4.
卧具叠放整齐,勤洗衣服,室内不准乱放脏衣服、鞋、袜等。
5.
书籍、碗具、牙具、脸盆等物品干净卫生,分类摆放整齐有序。
6.
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害虫。
7.
不得在室内随意张贴有损健康或有损文雅的宣传品。
8.
尊重清洁工的劳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赃物,不从门窗向外倾倒赃物污水,不在楼道堆放垃圾。
(二)检查项目
常规检查项目主要包括:空气清新度、地面整洁度、物品摆放整齐度、卧具整齐度。
宿舍卫生情况分A、B、C、D四个等级。A为90~100分,B为70~80分,C为60~70分,D为60分以下,此分值将记入班级量化考核。
(三)评分标准
1.
室内垃圾及时清理(5分),地面保持清洁(5分),室内窗帘干净卫生(5分),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无异味(10分)。(满25分)
2.
阳台门窗、暖气片清洁(5分),室内窗帘干净卫生(5分),阳台内无乱堆放的杂物(5分),阳台地面清洁无积水(10分)。(满25分)
3.
桌椅保持整洁、个人桌面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暖瓶、茶杯等要摆放整齐(10分),宿舍无乱挂电线、网线(5分),无使用违章电器(10分)。(满25分)
4.
床上个人物品摆放整齐(5分),被褥、毛毯和枕头远离门摆放有序(5分),物品没有胡乱堆放于床上或挂在床架上(5分),被套、床单、枕巾、枕套、蚊帐及窗帘干净卫生(5分),床下物品摆放整齐(5分)。(满25分)
5.
附加分:按宿舍整体美观、整洁程度可酌情加减1~10分。
6.
卫生评比结果以宿舍卫生要求为主,检查对象以“宿舍评分标准”所列条目为准,检查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一宿舍进行评比打分。
7.
学生会生活部负责将每次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以此作为个人和集体学年评优标准。
(一)团结向上。宿舍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坚持原则,弘扬正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抵制不良行为。
(二)勤奋学习。宿舍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
(三)遵纪守法。宿舍全体成员模范遵守《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校纪校规及有关规定。
(四)宿舍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期“文明宿舍”评选资格:
1.
一人次(含)以上受校级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2.
二人次(含)以上受到校级通报批评的。
3.
无正当理由夜间迟归三人次(含)以上的。
4.
纪律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宿舍成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且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一)奖励
1.
每学期末,学校组织“文明宿舍”评比。宿舍卫生检查成绩均在90分以上,为学期“文明宿舍”。对于全学期卫生检查成绩、宿舍纪律成绩的平均成绩名列前茅的宿舍,可根据宿舍总数10%的比例,评定“文明宿舍”。
2.
在当年文明宿舍长及文明宿舍中的班委会成员,由学生会直接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3.
学生公寓中的纪律、卫生等的表现情况,与其学年评优评奖直接挂钩。
4.
住宿人员表现优良的班级方有资格参加校“文明班级”的评选。
(二)处罚
1.
每周将对当天检查评出的卫生不合格宿舍给予通报批评。
2.
如果宿舍卫生连续两周或累计三周及以上被学院通报批评,取消该宿舍所有成员的所有评优资格;累计三次被学院通报批评,取消该宿舍所在班级的年度先进集体评选资格。如有被学校通报批评记录,则取消该宿舍成员及其所在班集体的所有评优资格,检查记录由学生会生活部进行整理。
3.
如在检查中有不服从正当管理者以及不配合检查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其作出书面检查。
4.
有多个宿舍被通报的所在班级取消当年的先进班集体评比资格,相关干部要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
5.
党员和学生干部要带头搞好宿舍卫生,对于党员和学生干部所住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的要从重处理。
6.
对卫生检查特别差的宿舍要进行曝光,对卫生特别好的宿舍也要进行拍照展示。
六、附则
1.
本制度未提到的其它事宜,均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和精神执行。
2.
本制度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