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6]8号《关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飞行学员的通知》的相关文件精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拟于近期来我校进行飞行学员选拔初检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及专业简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哲、教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以及全国56所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学校飞行技术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和“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生录取后即分配至合作公司,为全公费订单式培养。自2002年设立飞行技术专业至今,已为国内十余家航空公司培养了近5000名飞行学生,成为我国民航高素质飞行员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目前是国内重点大学中唯一具有全过程自主培养飞行员能力的高校。
二、初检面试安排
1、时间:2017年3月19日10:00
2、地点: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秦皇岛校区众创空间二楼会议室
备注:报名参加初检同学需带上填写好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员招生选拔报名表”(附件2)、学生证、身份证、两张免冠近照。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二年级、四年级学生(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定向生、专升本学生除外),外语语种为英语;
2.大学二年级学生:1994年1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大学四年级学生:1991年1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3.男生身高:168CM—187CM
女生身高:165CM—175CM;
4.单眼裸眼视力达C字表0.3(近视度数约在一百度以内)以上,未经过激光手术等治疗,无色盲色弱斜视;
5.身体健康、性格开朗、情绪稳定、口齿清晰,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6.在校成绩优良。
四、录取分配
大二学生:选拔合格后于2017年9月录取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本科)学习,分配航空公司为: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上海吉祥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顺丰航空公司等,毕业合格后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到签约航空公司工作。
大四学生:录取后签约航空公司:上海吉祥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半年左右国内理论培训,后出国进行飞行训练约一年左右,合格后到公司从事飞行工作。
更多招生具体信息请查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zf.nuaa.edu.cn。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将此项工作宣传到大二、大四相关专业的同学,动员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报名。联系电话: 张老师 15380796770
附件 飞行技术专业报名表
招生就业处
2017-3-14
各专业班级: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于2017年3月19日10:00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秦皇岛校区众创空间二楼会议室进行招飞初检,请动员本专业班级眼睛近视在100度以内的大二、大四专业的学生(男女不限)准时参加。
附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员招生选拔报名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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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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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方式(填写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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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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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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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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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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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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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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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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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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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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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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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批次 □本一 □本二 □本三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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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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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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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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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 □大三 □大四 □本科毕业(毕业时间) □其它(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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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国防生、定向生、委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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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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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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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6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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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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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是否做过任何视力矫正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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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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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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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获奖时间和颁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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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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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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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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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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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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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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