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经学院科级岗位空岗公示: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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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职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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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职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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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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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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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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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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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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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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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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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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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条件:
1.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四年以上工龄;硕士研究生毕业一般应有两年以上工龄;博士研究生毕业一般应有一年以上工龄。一般有在本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条件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五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直接提任正职。
6.特殊工作岗位还应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要求。
二、财经学院科级辅导员、组织员空岗公示: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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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职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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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职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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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组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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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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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条件:
(一)副科级辅导员任职条件
1、工作年限。本科学历者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4年以上;硕士毕业生须在辅导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
2、工作业绩。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辅导员工作量,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在任辅导员期间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得校级荣誉称号1次以上;
3、职业资格。晋升副科级辅导员,须获得国家认证的职业指导师或心理咨询员资格证书,并能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
4、科研条件。在任辅导员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研究论文1篇以上;对班级管理进行研究创新,所带班级连续两年没有发生学生伤亡责任事故,所带班级考研、专接本、考试就业、协议及合同就业合计在全校平均水平以上。
(二)正科级辅导员任职条件
1、工作年限。任副科级辅导员2年以上;博士毕业生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可直接任正科级辅导员。
2、工作业绩。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辅导员工作量。在任副科级辅导员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其中至少1次“优秀”;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校级荣誉称号3次以上、厅级以上荣誉称号1次以上。
3、职业资格。须有国家认证的职业指导师或心理咨询师(员)资格证书,并能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
4、科研条件。在任副科级辅导员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研究论文2篇以上;对班级管理进行研究创新,所带班级连续两年没有发生学生伤亡责任事故,所带班级考研、专接本、考试就业、协议及合同就业合计在全校平均水平以上。
5、科级辅导员一般应当逐级晋升,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并在本校工作4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近4年有两次以上年终考核优秀的、荣获一次省管厅局以上荣誉称号并有一次年终考核优秀的,可不受副科级经历限制。
(三)组织员任职条件参照科级辅导员任职条件。
三、公示期
2020年12月2—3日
有意向报名的老师,请于12月3日上午9点前将报名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高雅斌老师处。
财经学院党委
2020.12.2
附件1:2-1科级干部选任报名表
附件2:2-2科级干部选任意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