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工作落到实处,优化育人环境,及早发现安全隐患,实现学生安全事件的有效防范、及时遏止,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设置
为了周到、细致地搜集学生安全信息,在每个宿舍设立学生安全信息员一名,一般有宿舍长担任,任期自推荐当选宿舍长至任职结束。学生安全信息员在学院学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学生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
1.积极参加学院安全教育活动,协助公寓管理员做好宿舍日常安全工作,对本宿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知识宣传;
2.对安全动态、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进行监督,积极搜集学生安全信息,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包括宿舍成员沉迷网络、萎靡失落、关系紧张、焦虑反常等)和安全事件(包括宿舍成员夜不归宿、留宿异性、赌博酗酒、打架起哄、盗抢财物等);
3.掌握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大形势变化期间学生的思想动态;
4.及时清查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如违章电器、劣质插线板、劣质应急灯、啤酒瓶、塑料瓶等);
5.督促宿舍值勤同学按时打扫宿舍卫生,确保宿舍干净整齐。
三、工作程序
每学期开学初,由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生安全信息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相关管理制度、文件、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学生安全信息员要本着“热情、高效、进取、奉献”的工作精神,从同学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若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件,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给班主任和学工办主任。
四、奖惩措施
1.学生学生安全信息员享受班级学生干部待遇。学院每年组织一次优秀安全信息员评选,对于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任务、工作成绩突出的安全信息员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在综合测评附加分加20分,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优秀安全信息员的比例占安全信息员总数的10%。
2.安全信息员任期内如有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无故不参加工作例会、工作不负责等现象,将予以批评教育或辞退直至取消安全信息员(宿舍长)资格。
五、附则
1.本办法由财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